七仔
好玩唔玩玩養魚!!!
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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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 2011-10-23 19:28 
回憶錄------嘗試盡量簡單, 以點記形式描述。 --數年前認識ph, 好快大家成為非常要好朋友。 --2008年底, 我有意投資開甜品店, 經ph介紹認識糖水佬, 跟糖水佬學煲糖水。 --2009年端午節前一日半夜, 我魚缸爆破, 所有大魚死亡。向ph及其他朋友求救, 早上ph與朋友到我屋企善後, 我向阿豪表示放棄所有養魚器材, 送俾佢同叫佢全部搬走, 阿豪叫我冷靜, 先將沙缸行內循環, 包裝好所有器材, 將來再開缸時無須再買, 如果將來真的決定唔再養魚, 才處理器材。即日阿豪幾位幫忙包裝好所有器材及善後。 --2009年年中, 甜品店計劃開始, 過程中我經常請教ph, 她幫忙及支持不少。 隨後, 我詢問她有否興趣參與甜品店? 我提議她投資10%, 但以十萬元為上限及 沒有管埋權, 她同意。隨後, 註冊成立"糖坊有限公司", ph 是註冊股東, 佔10%股權, 我是董事, 佔60%股權, 餘下30%股權由另一名董事特有。 --2009年10月, 再次養魚, 用回所有舊器材及魚缸櫃沙缸, 28吋魚缸是阿豪送的, 亦由他裝缸。 --2010年初, 阿豪計劃開魚店, 要求我及另一朋友參與。我表示同意, 但不參與管理, 全交給他2公婆打理。2010年4月, 3人各出資5萬元, 成立"魚佳水族公司", 由阿豪支牌, 無簽署股權協議書。魚店租金+人工支出, 每月$14,000.- 我是1/3股東, 無條件提供我的所有養魚器材給魚店使用, 並無計入開業成本。 4月底魚店開張及返了一水美國魚。5月底計劃再返魚, ph表示公司只餘現金萬多元, 不足夠再返魚。3人同意再各出資3萬元, 之後並無返魚, 只從太子金魚街入散貨。 直至8月, 返了一水西澳魚, 營利3萬多。 --2010年6月中, 甜品店開張, ph每天到店, 我向她表示魚店亦需要她, 暗示她無需 每日到甜品店。隨後甜品店出現虧損及帳目管理問題。我要求ph到店指導另一董事 管理帳目方法。指導完畢後, ph 維持每天到店, 主動參與工作及員工管理, 沒預計會出現問題的情況下, 我容許她, 並在2個月內主動支付她現金津貼。 不幸地期間她作出不少員工指示是我不同意的, 更私下更改我已作出的員工工作指示。 與她的關係亦為此出現問題。 --甜品店的虧損, 必需即時以現金解決, 每次都由我私人借出, 協議每月底結帳後, 另一董事及股東的ph需即時還款給我。ph沒有做到, 直至8月, 她說錢已準備好, 當時我向她說過幾天才向地收。幾天後我問她, 她交給我9千多元, 同時說尾數就當是 她欠我, 或我可從她的股份中扣,我非常不滿及向她表示不接受她的做法。 從此,ph沒有再回甜品店, 亦無表示如何償還欠款。 --事情急轉直下, 2010年8月中, 另一董事突然表示再沒錢支持甜品店,為此我打電話給 ph, 問她意見, 數天後她回覆, 她亦退出, 股份的十萬元能否取回亦無所謂。 --我考慮後, 決定作出一個絕對公平及將來亦不會有任何是非的解決方法---結束甜品店。 --甜品店於2010年8月30日結業, 隨後的善後工作由我一人處理, 頂手費、水電租按金及 變賣器材食材所得款項, 全部有清晰記錄通知另一董事及ph, 並通知他們款項將於 註消有限公司註冊後退回。 待續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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